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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朝阳区实验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发布人: 王新宇  发布时间: 2019.04.15  点击次数: 21635  审核人: 王新宇

1.【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京教德[2009]2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教委2019年工作安排,朝阳教委将组织2018-2019学年度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2.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连续三年的区级三好学生。

3.【区三好学生评选范围

      区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限定在四、五、六年级的学生(包含借读学生),评选数量为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

4.市级三好学生评选范围

        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限定在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包含借读学生),评选数量为毕业生总数的5%。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5.市区“三好生”评选原则

1)以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为依据,按照市教委评选市区级三好学生的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2)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按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6.市区“三好生”评选程序

QQ截图20190415092446.png

6.【市区“三好生”评选时间】

1)六年级

Ø  416日前宣传政策,审定资格。

Ø  417日区级三好学生评选。

Ø  417—19日公示三天。

Ø  420日完成校内区级三好生材料审核。

Ø  422日评选市级三好学生。

Ø  422—24日公示三天。

Ø  424日完成校内市级三好生材料审核。

2)四、五年级

Ø  915日前完成。

 

                                                       朝阳区实验小学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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