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朝阳区教育系统项目监督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监督的“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巩固“两为”专项治理效果,特制定2017年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 陈立华 胡爱国
副组长:曹京、魏淑娟、范雅静、胡跃、潘丽媛
成 员: 各项目负责人
二、明确监督小组职责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项目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研究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组长主要负责项目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月初召开会议研究项目执行进度、汇总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布置本月工作重点。组员要及时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情况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并完成组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根据项目的执行进度,监督小组对各项目执行程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变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解决。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梳理明确学校2017年重点监督项目,做到心中有数。
本年度项目监督重点对象是指资金下达后,由各校区自主实施的项目。根据教委确定的2017年教育系统重点监督的11个项目,认真梳理对标学校与之对应的2017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共计20个。2017年朝阳实验教育集团有涵盖四个校区的项目,其中幸福校区10个、润泽校区1个、南校区4个,罗马嘉园校区5个。
注:各校区重点监督项目内容见附件
四、落实监督任务
1、重点监督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执行情况;招投标(包括内部招投标)情况;项目合同签订情况;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等,保证各项目按程序、按计划、按季度、保质量完成。
2、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完成后,针对本年度包含的备查项目进行梳理、汇报并形成一级监督报告。
3、重点关注以下监督事项:
合同签订前必须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讨论;必须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之后才能支付项目资金;必须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后才能开展承办方资质审核;必须在完成承办方资质的严格审核后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履行签订合同程序后才能支付资金;必须在完成承办方资质的严格审核后才能支付资金;必须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尾款。
五、严格规范按时上传朝阳区教育系统项目监督数字化平台信息。
1、上传流程
每月月初第一周完成项目的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1号至4号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资料汇总→5号由财务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汇总材料→6号由组长和副组长审核→审核无误后7号由项目负责人将各项目信息资料上传平台。
2、要特别关注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记录时间→项目承办方资质审核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项目首付款时间→项目评审验收时间→项目资金尾款支付时间。
六、监督工作安排
1、落实监督责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监督方式和内容,由朝阳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2、实时抽查。各校区项目监督工作由校区主管对重点项目执行进度以及实施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反馈监督工作情况。
七、责任追究
在项目监督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项目监督小组将加大问责力度,依据《关于对朝阳区教育系统项目管理中违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的管理办法》(朝教党发〔2015〕11号)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查处方式可以用批评、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年终考核评价扣分等方式),涉嫌严重违规违纪者移交教育纪工委查处。
八、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提高政策执行力。
项目监督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监督的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工作中积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
2、明确职责,工作到位。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清晰监督内容,按要求做好项目监督工作。要把监督与服务有效结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若出现因个人履职监督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注重过程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项目运行具有可追溯性。
北京市朝阳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7.5.8
项目过程性监督检查记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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