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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实验小学党支部建设规范要求
发布人: 李军  发布时间: 2016.11.23  点击次数: 647  审核人: 李军
 

一、学校党组织应履行的职责

学校党支部要以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监督为重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保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未经学校党组织考察的人选,不能作为领导干部的候选人或任命对象。协助校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中层以上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批备案工作。

(四)支持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学校的教学及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协助校长办好学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五)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对涉及学校发展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即“三重一大”),按照重大问题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六)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使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做模范表率。

(七)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专兼职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督促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不懈地引导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更新观念、创新理念、立德树人;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呼声,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形成优良校风,创造学校发展良好环境。

(八)领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的工作制度。

(一)党员大会

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依据规定听取书记、校长个人述职及学校工作计划总结;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支部委员会工作;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如换届改选等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二)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3.定期探究支部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安排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决议时,到会支部(总支)委员必须超过支部(总支)委员总数的一半。

(三)党小组会

围绕党支部(总支)提出的具体任务确定会议主题,适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总支)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举措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根据党支部(总支)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评选优秀党员、党员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党支部(总支)每学期至少负责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书记、校长、支委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每年的党课教育计划,依据上级党组织制定党课教材、参考资料或自己编写材料讲授,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落实。

三、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交流讨论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2.交流讨论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3.交流讨论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情况;

4.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中心议题,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党支部(总支)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方法,围绕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中心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对党员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履职情况、群众关系、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师德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的民主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开展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群众、学生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能正确处理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发挥模范作用,廉洁奉公。

6、评议采取自评、互评和组织鉴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7评议结果分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有问题的党员及时加强教育,限期改正。

   五、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严格按照“控制质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建立培养对象花名册,主动关心,重点联系培养。

3、对已提出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及时派人谈话,并落实12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

4、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做出能否转正的决议,报党委审批。

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一)落实党员岗位服务承诺制度

1、每位党员建立并明确廉洁自律及岗位服务承诺内容。

2、通过宣传栏、岗位承诺等形式向全体教师公示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3、立足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自觉践行服务承诺。

4、树立践行服务承诺典型,交流服务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二)落实党员谈心联系群众制度

1、每名党员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具体情况,1-2名教师和学生建立联系,结成联系帮扶对子。

2、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要至少与20位教师进行谈心交流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工作。带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3、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进行帮助,做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定期走访部分教师,看望并问候有困难的教师和离退休教师,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5、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总结改进工作。

(三)落实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1、为了增强党性,党支部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2、培训采取专题学习、讲座、主题教育活动、跟岗锻炼、专题研讨交流、师徒结对等形式进行。

3、根据实际问题,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严格按规定做好换届改选工作。党总支任期3年,党支部任期2年。

2、支部换届前需向党委呈报关于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内容、条件、时间、地点、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名额和名单等。

    3、党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出席会议的党员必须达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候选人获得党员总数过半数的选票为当选并报批。

    4、换届选举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并负责报告工作。

    5、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要作出有关会议的决议、决定。

    6、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严格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八、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自觉按规定比例交足党费;

2、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手续、按时收缴党费;并负责将所收缴党费如数及时汇入教工委指定账户,同时将注有单位名称的银行单据上交教工委组织部门;党支部(总支)要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总支)同意,党员可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因工作调动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须持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调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对于不按规定时限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转移组织关系;如有严重违反规定的,应遵照《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3、跨区转接调动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朝阳区教工委进行接转;本区教育系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由两个基层党组织之间自行接转。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调动党员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接调动回执及时返回到原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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