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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发布人: 李军  发布时间: 2014.03.07  点击次数: 875  审核人: 李军
 

朝阳区实验小学党支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根据教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朝阳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教群组发【20141号)精神,结合《朝阳区实验小学党支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目标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部署,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突出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深入分析和查找思想认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二、学习人员

全校党员,重点是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

三、学习时间

20142月中旬至9月下旬,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四、学习内容

根据中央和市区教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认真学习《朝阳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实施方案》,理解本次活动开展的目的与意义。

(二)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认真学习“两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奋斗目标;

(五)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选编材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将学习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交流讨论和专家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六、集中学习安排

(一)举行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224日—228日前)

学校党支部举行,传达学习朝阳区教委系统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和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学校教育实践活动。

(二)举行一次集中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大会(314日)

召开学校党支部委扩大会议,在全体校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工会代表范围内,集中学习“两会”所传达的会议精神。

(三)举行一次集中党课教育(430日前)

邀请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全体党员温故党章,再学党章,进一步增强对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强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

(四)党小组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520日前)

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弘扬优良作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学习材料。进一步提高对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四风”危害性的认识,做到清正清廉清明,更加自觉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五)撰写一篇学习体会(620日前)

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每人至少要撰写一篇学习体会。联系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工作作风谈收获,切实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

(六)组织开展“三项讨论”(715日前)

党支部组织,党小组为单位,分专题组织党员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三项讨论,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通过学习讨论正确定位自己,自觉为师生服务。

1.围绕“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谱写朝阳梦的新篇章”开展讨论,进一步提振精气神。

2.分析梳理本单位“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以整改的效果。

3.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讨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明确为学习活动的责任人,要切实落实领导和组织责任,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级施学。做到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学深学透,普通党员突出重点、应知应会,着力提高学习成效。

(三)加强文档管理。各单位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体会等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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