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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李军  发布时间: 2013.06.24  点击次数: 738  审核人: 李军
        “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是全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的特色活动。2013年“七一”期间,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委和区慈善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社会责任感,体现党的先进性,弘扬团结互助精神和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为推进朝阳“新四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捐献原则
        坚持捐款自愿,不限数额,不搞摊派,以现金形式捐献。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的共产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四、捐款的使用及监管
        捐款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开展的助困、助老、助学等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帮扶区级生活困难党员;二是帮扶失能老人;三是用于大病救助;四是为贫困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五是其他慈善项目。
        区慈善协会每日需将捐款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同时,《朝阳报》将开设专版,对全区“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情况进行公示,审计部门将对区慈善协会所收捐款情况进行审计。
五、捐款方式
        1.区慈善协会设立“共产党员献爱心”接受捐赠站点;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9号;慈善协会联系人:何彦军,联系电话65921631。
        2.捐献活动原则上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汇总、直接交区慈善协会。个人也可以直接到区慈善协会捐款。捐款时请注明是“党员献爱心”捐款。
        3.各基层党组织需认真填写《2013年朝阳区“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统计表》(附后),注明捐款的党员人数、群众人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填写完毕后加盖党组织章。
该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与善款一并交区慈善协会;另一份请于2013年7月3-5日,与区慈善协会开具捐赠收据的复印件一并交教工委组干科416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捐献活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捐献活动,具体贯彻落实创先争优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坚持自愿捐献,不定指标,不搞摊派,以现金形式捐献的原则,保证集中捐献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同时做好善款的汇总工作,做到准确无误,公开透明,让参与捐赠的党员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集中捐献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捐献活动的成果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报道捐献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受助困难党员群众自强不息、重树生活信心的动人事迹,在教育系统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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