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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实验小学新时期教师行为规范
发布人: 李军  发布时间: 2017.04.23  点击次数: 1740  审核人: 李军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教书育人。

三、热爱教师工作,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德立身,拥有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为人师表,

四、潜心钻研业务,学科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教育教学质量高。

五、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善于反思和总结,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

六、关爱尊重每一名学生,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严慈相济,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七、及时有效与家长沟通,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形成教育合力。

八、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勇于承担,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依法执教。

 

 

 
   
 
北京市朝阳区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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